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学院奖学金和新生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11-02 点击数:1

各系:

根据《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山传学字〔2023〕20号)、《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新生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山传学字〔2025〕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学院奖学金和新生励志奖学金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审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

3.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的前30%;

4.参评学年内,体育课成绩达标,无不及格科目。

(三)奖励标准和评选比例

学院奖学金的等级设一、二、三等。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2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评选比例按参评范围内学生(二、三年级)总人数的20%确定,其中一等奖学金占4%,二、三等奖学金各占8%。

所有奖学金名额按四舍五入计;个别班级一等奖学金名额按比例测算不足一人的,按一人计。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各系学院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包括评审依据、名额分配、评审过程、公示情况及各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成员等内容,需有公示场景照片);

2.《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按“年级-专业-班级-奖学金等级”由高到低排序);

3.各系盖章的各班级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纸质版,按“年级-专业-班级”顺序排列,单独放置成册;同班级学生可提供一份,显著勾画申请学生信息);

4.《学院奖学金审批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5.学生书面申请(正规信纸、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辅导员签署意见);

6.学生申请佐证材料(①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②各类获奖证明、证书复印件)。

第4、5、6项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左上角曲别针固定提交。

截止时间:11月11日14:00前。

三、新生励志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

在2026-2027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一年级学生。

(二)评审条件

申请新生励志奖学金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高考投档成绩排名在同专业相同考试形式注册学籍学生人数的前30%(含),对于国家、山东省反馈的特殊群体学生,高考投档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

2.中学阶段(上一学段)获得两项(含)以上校级及以上等级荣誉或称号;

3.中学阶段(上一学段)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

4.其他表现突出,评审委员会认为可以作为申请条件的。

(三)奖励标准和评选名额

每生每年奖励2000元,全院每年评选出10名新生;按各系新生比例进行分配。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各系新生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包括评审依据、名额分配、评审过程、公示情况及各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成员等,需有公示场景照片);

2.《新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

3.《新生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

4.学生书面申请(正规信纸、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辅导员签署意见);

5.学生申请佐证材料(如,各类获奖证明、证书复印件等);

截止时间:11月10日14:00前。

五、评审机构和程序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当年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系分管领导、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学院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各评审小组具体开展评审工作。

(二)各系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由系分管领导、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掌握评审政策,合理安排各年级、专业、班级名额分配,指导各班奖学金评选推荐并对申请奖学金学生材料进行审核。

(三)各系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学习奖助学金评审相关文件,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包括学生干部和不少于20%的非学生干部)组成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监督下开展推荐工作。

(四)各系各班级评议,从提出申请的学生中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获奖受助学生,经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审核,公示2个工作日后按要求时间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各项奖助学金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及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学院各级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及公示异议处置由纪委办公室监督。各系要高度重视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本系各班级学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资助项目、名额,保证学习优异、品德优良、综合素质高的学生评选奖助学金,保证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适当资助。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轮流坐庄、盘剥克扣及平分资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系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要严格各项奖助学金评选标准,公开名额,公开评议小组,公平评选,公正推荐,严格规范评审推荐程序,确保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系、各班要按要求成立奖学金评审机构,履行相应职责,将成员名单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并做好留档。

(三)各类申请表格中“申请理由”应当以第一人称填写,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字数100字至300字;推荐人和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亲自填写相应意见,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加盖系章。

(四)各系要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类材料,以保证全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不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出现问题较多的个人,取消其评审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得分各系依次递补。对于未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出现问题较多、推荐学生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标准的系,将在下一学年分配奖助学金名额时适当调减其指标名额。

七、其他事项

(一)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兼获学院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范围必须一致。

(三)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类奖助学金公示材料只能包含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学号、姓名、专业班级及奖助项目),不能含有学生隐私信息(家庭信息、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公示期满后要及时撤掉材料。

(四)学院奖学金、新生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5。名额为最大可使用名额,同时应满足班级内评选人数比例要求。

(五)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scxsgzc@163.com;纸质版材料按汇总表顺序整理、每生材料按清单顺序、左上角曲别针固定,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按相应要求提交至学生工作处A215办公室。

未尽事宜参照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附件:1.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2.学院奖学金审批登记表

             3.新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4.新生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2026年学院奖学金、新生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1月2日

 


下载附件:

附件1 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 学院奖学金审批登记表.doc

附件3 新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 新生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 2026年学院奖学金、新生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