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学费、住宿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2026-11-02 点击数:1

各系: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及临时困难补助实施细则(修订)》(山传学字〔2026〕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减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

学院设置两类学费减免,即山东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以下称省级学费减免)和院级学费减免。

(一)减免条件

1.资格条件

申请或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向上;

(2)生活简朴,不铺张浪费;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等不良记录,无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

可享受省级学费减免的学生为在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院级学费减免,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

(1)父母均已去世,确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2)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3)由于父母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4)因家庭发生意外造成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全额学费的;

(5)来自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无力承担学费的;

(6)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2.减免名额与减免额度

享受省级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名单由学生工作处提供给各系,各系进行核对确认后组织学生进行备案。此类学生每年享受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减免。其中,省财政按4000元/生/年标准予以拨付,剩余部分使用校内资助经费补齐;学费标准超过上限的部分不予免除。

可申请享受院级学费减免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系在校生人数的5‰(工作群中发送)。具体减免金额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困难程度,由学院参考各系推荐档次审核确定,基本分为全免和部分减免(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具体参照《办法》第八条执行。

(三)具体流程

1.符合省级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填写《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免学费备案表》(附件1);申请院级学费减免的学生《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院级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国家或山东省下发特殊群体学生、困难认定时已经提交材料的佐证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2.各系对申请学生进行情况审查(家庭生活状况、在校表现、受助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学费减免建议名单及金额;在系内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附件3)与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学生资格条件及材料进行复核,将学生情况及建议减免方案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批通过后,将确定的减免学生及金额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由学生工作处会同财务处将减免款项冲抵学费或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四)材料提交

1.对应的《学生学费减免备案表/申请表》(附件1或2)、申请书(申请享受院级学费减免的学生提交)。学生书面申请应写明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人口、收入,老弱病残、个人在校表现等情况;

2.申请享受院级学费减免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属国家、山东省下发重点人员,或困难认定时已经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其他的参考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父母残疾、学生个人残疾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其他因突发性灾害或变故致困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家庭成员突患重大疾病致困的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病历及收据复印件;

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附件3);

4.各系学费减免工作报告。写明学生申请情况、各系审核工作情况、减免结果确定及公示的情况,并加盖各系公章。

二、住宿费减免

(一)减免对象

每学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山东省特殊群体学生管理系统下发的全日制在籍在校的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

(二)减免标准

住宿费减免按学年进行,减免标准为全额减免。减免期限为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

(三)申请流程

1.学生工作处将当学年全国、山东省系统下发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名单反馈至各系,由各系指导学生提出申请;

2.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住宿费减免申请表》(附件4),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各系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家庭生活状况、受助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提出住宿费减免建议名单;在系内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住宿费减免申请汇总表》(附件5)与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学生资格条件及材料进行复核,将学生情况及建议减免方案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批通过后,将确定的减免学生及金额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由学生工作处会同财务处将减免款项冲抵住宿费或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四)材料提交

1.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及对应的《住宿费减免申请表》(附件4)。学生书面申请应写明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人口、收入,老弱病残、个人在校表现等情况;

2.相关证明材料。

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住宿费减免申请汇总表》(附件5);

4.各系住宿费减免工作报告。写明学生申请情况、各系审核工作情况、减免结果确定及公示的情况,并加盖各系公章。

三、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版材料送A215办公室,附件3、5及学费、住宿费工作报告电子版请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scxsgzc@163.com。

材料收取截止时间:11月12日14:00前。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认真对待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工作,认真把握学费减免条件和标准,对提交申请的学生情况及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杜绝凡申请即上报的情况。同时综合考虑申请者获得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情况,确定减免学生和金额。

同一学年内,省级学费减免、院级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退役复学)学费减免互不重复享受。

(二)院级学费减免工作是对国家和省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力补充,各系在评审时要优先推荐国家下发的重点人员名单中未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确保应助尽助。各辅导员要对照重点人员名单逐一核查,针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主动进行政策宣传、帮助其办理申请手续。

(三)指导并要求学生认真规范填写相关表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报送材料,逾期或不按要求报送材料,一律不予补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展工作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信息、尊重学生自尊心,做好信息安全工作。

 

附件:1.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免学费备案表

2.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院级学费减免申请表

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

4.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住宿费减免申请表

5.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住宿费减免申请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1月2日


下载附件:

附件1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免学费备案表.doc

附件2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院级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3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住宿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5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住宿费减免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