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在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基础上,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复核,学生工作处汇总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4月30日-5月9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反映,电话0531-61326635,或将书面材料发送至邮箱scxsgzc@163.com、送至行政楼A215办公室。
附件: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结果公示
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