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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评选表彰办法
2021-03-30 22:41   审核人:   (点击: )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

评选表彰办法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育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激励学生助人为乐、尊师孝亲、自立自强、乐学善思创新创业,进一步推进资助育人、思政育人、专业育人工作。学院决定在学生中每年开展“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评选工作。为使评选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副组长,思政教学部主任、宣传统战部部长和各系党总支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

(二)各系相应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教师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工作组,负责本系的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公示,向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

全体在籍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励志向上,品行端正,有一定先进典型事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孤儿、残疾、低保、特困供养等重点人群学生。

“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按以下五种类型进行评选,每种类型的评选条件如下:

(一)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为他人送去温暖和关爱,在校内外形成一定影响。

(二)尊师孝亲:尊重老师劳动,诚恳接受老师教育,认同、理解、体贴老师,事迹感人的;孝敬父母、关爱亲友,特别是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做到不离不弃、守望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的。

(三)自立自强:面对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不屈不挠、努力向上,坚持不懈、奋发图强,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让人备受鼓舞。

(四)乐学善思:热爱学习、善于思考,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正确的思维方式,学业成绩或德育测评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在同学中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得到老师一致好评。

(五)创新创业: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创业思路清晰,手续完备,具有发展潜力,典型事迹对在校生有引领示范作用;创新创业成绩明显,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获选“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年度评选,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以后年度“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评选。


四、评选名额

各系的推荐名额为每类不超过1人,总数不超过5人。有特别突出的人物的可适当放宽名额限制,具体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学院最终评选“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10名,“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提名人物10名。


五、评选流程

(一)由系向学生公布评选办法、评选名额及条件,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推荐。

(二)接受学生自荐,同学、辅导员和班级等推荐候选人。评审工作组根据类型条件经充分酝酿,通过班级和所在系民主评选,确定推荐人选。系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审批表》(见附件),提交综合测评成绩单及反映个人事迹的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佐证材料,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复核。

(三)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推荐佐证材料,根据候选人具体事迹、推荐人推荐意见,对照评选条件对候人进行审核,确定10名“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和10名提名人物建议名单,将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院审定,形成最终表彰名单。新闻传播组织摄制工作组对获选学生进行深入采访,形成人物事迹专题片进行宣传报道。


六、提交材料

(一)文字材料:

1.候选人填写《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审批表》,并提交500-1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应根据相应的推荐类型包括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创新创业、品行等表现情况和产生的校内外影响情况,获得各类奖项、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情况及学习成绩单、综测成绩单等。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

2. 推荐人(系领导、辅导员、教师等)撰写的推荐信(不少于500字)。

(二)照片:学生本人两寸彩色照片和能够展示个人事迹的学习或活动照片各2张(附电子版)。

(三)视频:由所在系组织人员,在深入挖掘推荐人物的感人事迹的基础上,创作具有鲜明专业特色,全面反映人物事迹,生动感人的高水平视频作品。视频作品时长3-5分钟,格式MP4,分辨率为1920*1080。每位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以系+类型+班级简称+姓名命名。


七、表彰奖励

(一)学院对“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评选获选者、提名奖获选者进行统一表彰,形成表彰决定,并发放励志奖学金“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5000元/人、提名奖2000元/人。

(二)新闻传播系摄制工作组对“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获选者进行采访、形成人物事迹宣传片,举办颁奖大会或通过网络、校园电视台等形式进行报道宣传。

(三)学院将历年“感动山传”十大励志青年人物事迹宣传纳入思政教育范畴,作为每年新生入学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等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


八、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程序上要严谨公开。坚持好中选优原则,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做到公开透明。评选中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被推荐人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摄制创作上要协调配合。要组织协调参评学生,积极配合学院摄制工作组的深入采访和事迹宣传片摄制工作。态度不积极,配合不力的学生取消参评资格,通报至所在系,并适当调减所在系下一年推荐名额。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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