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4-2025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2022、2023、2024级学生)中,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
注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复核,之前学年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均需按照目前家庭经济情况经申请重新申请认定。
二、认定档次
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认定依据及标准
参照《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文件执行。
2.认定流程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继续依托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以下简称“认定系统”)进行,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审核、学院审批的认定程序开展工作。
学生可使用微信或钉钉扫描上方二维码。
学生申请电脑访问:
https://sdxszz-kns.sdei.edu.cn/gaoxiao2024qiu/Student/3701254b700
(一)学生申报。申请认定的学生应仔细阅读《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内容,提前准备建档立卡(原)、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学生所提供的村居证明等材料应当为近期开具,自然灾害、疾病等证明材料原则上为近年发生且会带来长期影响;已发送至各系的全国系统和山东省系统中导出的特困类型学生不需提供证明材料,上述类型学生可在认定系统中识别)。
通过认定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情况、个人消费支出情况等相关指标进行填报,提交申请,做出诚信承诺后(附件4),上传《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附件5)。
(二)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登录系统根据学生自动得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表现等综合评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输入修正得分,认定系统量化分值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主要参考依据,上传评议小组签字的PDF文件(模板见附件6)。评议过程中填写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记录》(附件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附件8)。
(三)各系认定小组汇总、审核。各系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登录系统根据学生申请信息,选择同意或者调整为其他档次,并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在保护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在合理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还应当包括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等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认定小组签字盖章的PDF文件(模板同附件6)。
(四)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系认定小组报送的评议结果,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将审批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认定系统中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信息,并结合当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受助情况。
五、学生申请与材料报送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认定系统内数据提交、各系认定材料(汇总表、工作报告等)时间:10月11日11:00前。
学生申请纸质材料:待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注: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涉及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各类资助金等工作,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系统填报及审核公示工作。
六、材料报送清单
(一)各系认定材料
1.《XXXX系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9;按困难程度由高到低排序,电子版及纸质版);
2.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各系认定细则、认定小组成员名单、认定工作总结、认定结果公示名单(公示照片、公示内容)等内容;
3.《学生自愿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声明》(附件10;纸质版)
(二)按汇总表顺序排列的学生提交材料纸质版(认定工作、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基本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认定系统导出,签章完备,有国家助学金等级);
2.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建档立卡(原)、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特困城镇家庭、孤残、烈士子女及长期患重病、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材料(国省系统导出名单中的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记录》、班级评议小组公示情况及认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纸质版材料不再统一收取,敬请留存;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视工作开展情况每系抽取两至三个班级进行抽查。
(三)报送格式
上述材料以系为单位统一报送。
1.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XXXX系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发送至scxsgzc@163.com。
2.纸质版:一式一份,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A215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整个认定工作做到逐级审核、层层把关,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规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示过程中要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结果的异议,如有异议,应及时予以更正。公示信息应避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
(二)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以上类别学生主动选择放弃认定的,需填写《学生自愿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声明》,并放弃后续相关资助项目。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被认定为特殊困难的,要做好工作记录存档备查。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秋季学期集中认定一次、春季学期复查一次,学期内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随时动态调整复核。如果学生遭遇特殊情况或突发状况可按程序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四)各系要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认定组织、规范认定程序,深入学生,扎扎实实地做好认定工作,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引导困难学生主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附件:1.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清单
3.操作指南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承诺书
5.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模板)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记录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
9.XXXX系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10.学生自愿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声明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