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评议、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经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后,拟调整档次或补充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其余人员维持上学期认定档次不变。
公示期:4月17日—4月23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内反映,电话0531-61326635,或将书面材料发送至邮箱scxsgzc@163.com、送至行政楼A215办公室。
附件: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拟调整档次或补充认定人员名单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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