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10月22日—10月29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内反映,电话0531-61326635,或将书面材料发送至邮箱scxsgzc@163.com、送至行政楼A215办公室。
附件: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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