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山东省财政厅等 5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山传学字〔2023〕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一年级及以上,具有正式学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分别为一档每生每学年2200元,二档每生每学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学年44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各档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学籍异动情况,按学期发放。
四、评审流程
(一)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当年的国家助学金学生总人数,向各系下达评议推荐名额,各系按照《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推荐评审。
(二)各班级结合本学年困难认定情况,组织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纸质版《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正规信纸书写的申请书,提出助学金申请,
(三)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议推荐,系奖助学金认定小组审核通过后,将评议推荐人员名单及资助档次在系内公示 2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XXXX系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3),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评审委员会将初审结果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审定结果在学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在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中录入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生成《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完成当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各系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包括成立工作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公示情况、认定结果、小组签名)(纸质版、电子版);
2.《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
3.按受助名单备案表排列的学生《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申请书。
(二)截止时间
10月21日14:00前。学生申请材料按备案表顺序排列,纸质版送至行政楼A2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scxsgzc@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在做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开展评审工作。各系、各班要按要求成立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履行相应职责;严格评选标准,公开名额、公平评选、公正推荐,严格规范评审推荐程序。根据本系各班级学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资助项目、名额,保证学习优异、品德优良、综合素质高的学生评选奖学金,保证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适当资助。
(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属于国家专项资助,不包含在当学年班级评选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中。
(三)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中的一项。已享受政策性生活补助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公示材料只能包含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学号、姓名、专业班级及奖助项目),不能含有学生隐私信息(家庭信息、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满公示期后要及时撤掉公示材料。
附件:1.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