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相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校在籍的2020级和2021级学生、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参见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 号)文件。
三、名额分配: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可推荐优秀学生14人,优秀学生干部7人,优秀班集体2个,对我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采取各系推荐,学院统一审核考察,公开公示,学院统一研究推荐上报的办法。请各系按《2022年度省优名额分配表》(附件1)分别酝酿确定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人选和班级,并将有关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四、评选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院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3.各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 号)(附件2)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公示两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我院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评选考核办法、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系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系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各1名,没有的可不推荐。退役大学士兵是指已先取得我院学籍(或已被我院录取)后再服兵役,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习的学生(不含先退役、后考入我院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流程和要求同上,无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不推荐。
五、相关事项:
(一)材料报送时间
2022年3月16日下午2点前
(二)报送材料要求
各系评选工作报告(含名额分配、评选流程、民主评议、评议小组名单、公示情况等),附件3-8(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填写详实,系党总支盖章)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cxsgzc@163.com。同时报送受推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推荐名单经集中公示结束后,各系报送受表彰学生、班集体主要事迹,要求字数1000字左右,能充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体内容。
附件:
1.《2022年度省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
3.《山东省优秀学生登记表》
4.《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6.《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7.《山东省优秀学生推荐表》
8.《省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