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和山东省《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于9月23日开展了2021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通过笔试、面试选拔优秀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现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12人全部具备担任兼职辅导员资格,经学生工作处统筹各系学生工作需要,其中8人安排至对应系,其他4人将根据后期新晋专职辅导员入职情况和各系需求统筹安排。
组织人事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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