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继续教育处:
根据省教育厅及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的安排,我院2022届毕业学生(2019级学生)的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章丘校区)、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文东校区)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地点及时间
章丘校区拍摄地点设置在行政楼二楼北门图书馆大厅,自东向西分别为1-3组,于行政楼北门阶梯处等候,拍摄结束后经由B区楼梯至一楼东北门(行政楼北门楼梯东侧小门)离开。文东校区拍摄地点自行安排。如因天气或其他原因造成场地变动,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拍摄速度约180-200人/小时,为避免学生等待时间过长,请各系参考预估时间表有序组织学生进行拍摄,各班级间及时联系,按预估拍摄时间提前10分钟至拍摄现场等候,做好衔接,尽量不留空档时段。
为尽可能降低对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各系在不改变分组的情况下可自行协调各班级间的拍摄顺序。在未接到拍摄通知前,按照课程表上课;因拍摄与课程冲突的由各系负责安排调课。
二、图像信息采集现场要求
(一)图像信息采集时,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前期提供名单组别、顺序排队,现场刷身份证领取“拍摄序号”后方可采集图像信息。没有身份证的,等到拍摄工作最后进行手工录入采集信息。领取“拍摄序号”后严禁插队,拍摄时向摄影师报“拍摄序号”,以避免出现人和信息不符的现象。请各系务必通知学生严格按照图像信息采集的时间和顺序安排到达拍摄地点,不要迟到。请各班辅导员按规定时间提前到现场,做好所带班级学生的引导和管理工作。
(二)拍摄要求
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保持左右肩膀平衡、两手自然下垂,嘴唇自然闭合。
眼睛:尽量不戴眼镜,常戴眼镜者可佩戴眼镜,但不得带有色眼镜(含有色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镜和耳朵。
衣着:最好穿单色有领衣服,尽量避免复杂图案、花纹,建议着正装,带领带袖。禁止穿吊带、无袖、低胸衫、奇装异服。因图像采集背景是蓝色,禁止穿蓝色、黄色、绿色、紫色衣服。
发型:发型整齐,露出眉毛耳朵,不得有碎发。
化妆:可化淡妆,不宜浓妆。
照片一旦注册成功,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替换,所以请务必重视此次图像采集。
采集详细要求二维码
(三)2019级继续教育处学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要求
学生工作处根据2019级继续教育处学生学信网注册信息,提供需提交电子照片的学生名单(含学生部分基本信息)及照片序号(电子照片命名序号)。继续教育处需以此名单为参照,通知学生提交电子照片,并按照片序号命名学生照片于4月29日10:00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照片命名、拍摄及尺寸要求详见附件《照片基本要求》,请指导学生按规定提交;务必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不得提交。
各系/继续教育处要重视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取得毕业证书,以及学历证书能否顺利上网电子注册,各系一定要组织好有关学生按时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及时通知因提前实习离校学生按时返校,确保不遗漏。
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图像信息采集,造成其学历证书不能上网电子注册、不能按时获取毕业证书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往届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复学至2019级且已采集过毕业图像信息的学生无需重复采集。
根据省教育厅和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的要求,因故没有集中采集的,可于集中采集后至次年5月1日前,至新华社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补拍,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补拍照片费用学生自理。逾期不再受理个人图像采集。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