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鲁学助【2021】5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教育资助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和报送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2020年12月31日前入伍(在校生和毕业生)或退役复学的学生。
1.在校生和毕业生提交材料包括:《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提交材料包括: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应报送《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附件)原件、退役证书复印件。
3.在校生和毕业生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应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手填及复印无效。
学生申请材料由各系收齐,确保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后以系为单位交至学生工作处。2021年3月应征入伍的学生,不纳入本次统计,纳入2021年度报送范围,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各系在接受往年入伍或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补报时,应结合政策实施起始年确定是否具备申请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09年以后(含)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2011年以后(含)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退役复学生、2013年以后(含)服义务兵役的往届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
(二)直招士官
2020年12月31日前入伍的直招士官高校学生,报送材料要求同服义务兵役学生材料。2021年3月应征入伍的直招士官学生,不纳入本次统计,纳入2021年度报送范围,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各系在接受往年入伍的直招士官高校学生补报时,应结合政策实施起始年确定是否具备申请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5年以后(含)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
二、工作要求
(一)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体现国家政策、关系到有关学生切身利益,各系应高度重视,确保通知到本系每一位入伍、退役学生,逐一落实,没有上述材料的,催促学生及其家长尽快办理。各系要认真组织好材料收集报送工作,材料报送截至2021年4月9日下午14:00。逾期报送的材料,不纳入本次教育资助范围。
(二)各系要加强数据核查,逐级把关、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已经按要求提交过相关材料和在以往年度申请过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学生,无需再重复提交材料。
联系人:邢建英 电话:18660102924。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