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继续教育处: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校在籍的2019级和2020级学生、学生班集体。
二、 评选条件:
参见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 号)文件。
三、 名额分配:
各系可参照优秀学生指标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 2‰、优秀学生干部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 1‰的比例和往年的名额分配情况,提前酝酿拟推荐人选,具体名额分配待教育厅确定后另行通知。我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采取各系推荐,学院统一审核考察,公开公示,学院统一研究推荐上报的办法。
四、 评选要求:
1.先优评选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系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2.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疫情防控风险。
3.各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 号)(附件2)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公示两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我院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评选考核办法、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系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为每系1人,无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可不推荐。退役大学士兵是指已先取得我院学籍(或已被我院录取)后再服兵役,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习的学生(不含先退役、后考入我院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流程和要求同上,无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不推荐。
五、材料准备:
各系将评选工作报告(含名额分配、评选流程、民主评议、评议小组名单、公示情况等)连同《省优秀学生登记表》、《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省优秀学生推荐表》、《省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6)及证明材料和受推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2点前报学生工作处,各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用A4幅面,正反面打印,填写详实,系党总支盖章,电子版发邮箱。推荐名单经集中公示结束后,各系报送受表彰学生、班集体主要事迹,要求字数1000字左右,能充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体内容。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