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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2018级学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20-06-17 15:44   审核人:   (点击: )

各系: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省教育厅及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的安排,我院2021届毕业生(2018级学生)的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采用统一收集电子照片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重视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取得毕业证书,以及学历证书能否顺利上网电子注册,各系一定要组织好学生,及时、按要求提交个人电子照片,确保不遗漏。各系应明确告知学生,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导致学历证书无法上网电子注册、无法按时获取毕业证书的,后果将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具体安排

(一)学生工作处根据2018级学生学信网注册信息,为各系提供需提交电子照片的学生名单(含学生部分基本信息)及照片序号(电子照片命名序号)。各系需以此名单为参照,通知学生提交电子照片,并按照片序号命名学生照片,以系为单位收齐提交。

(二)照片命名、拍摄及尺寸要求详见附件《照片基本要求》,请指导学生按规定提交;各辅导员、各系要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不得提交。

(三)若学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合规提交电子照片,可于2020年11月30日前至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进行补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玉函路7号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31-82024793、0531-82024739)。补拍分为普拍和精拍,可自行选择,普拍收费35元/人(拍摄费15元,邮寄费20元),精拍收费80元/人(化妆、服装、拍摄费用共60元,邮寄费20元)。补拍照片费用学生自理。

(四)请各系将审核完毕并以学生对应照片序号命名的照片,一个系一个文件夹(无需再按专业及班级建立单独文件夹),于6月29日前打包发送至学生工作处王乐萌。

附件1:《2021届学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照片序号查询表》

附件2:《照片基本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17日

附件【照片基本要求.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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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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