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字〔2020〕2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指导职业院校(含职业技术大学,下同)学生更好地居家学习,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职业院校实际,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指导与因地因校制宜相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高职不同特点,统筹做好所属职业院校学生的居家学习指导工作。各职业院校根据各自实际,结合中、高职学生不同年龄、学习阶段特点,“一校一策”制定具体方案,不硬性规定全员在线学习,不强制打卡报到。
(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鼓励提倡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将重点放在指导和答疑上,需开展在线教学授课的,充分考虑学生居家学习特点,不机械照搬校园学习管理模式,引导学生尽快适应学习模式新变化,不断提升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水平。
(三)课程学习与日常生活教育相结合。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指导学生科学制定居家学习生活计划,坚持立德修身,锤炼砥砺品质;坚持课本课外结合,提升科学人文素养;坚持“健康第一”,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坚持以美润心,陶冶高尚情操;坚持学做结合,培育职业精神。
二、组织实施
(一)科学制定专项方案。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考虑学生居家学习特点,根据学科专业情况、教学总体安排、疫情防控情况等,研究制定延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方案。方案应包括学习资源、学习形式、课程搭配等。要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教师、学生等对学习方案的意见建议,确保贴近师生实际,务求学习成效。
(二)加强价值观教育引领。各地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加强责任教育、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学习感悟涌现的先进事迹,传承弘扬美德,增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加强以身心健康为核心的生命教育、科学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健全人格;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用一技之长助力家庭和社区建设,让匠气、匠心、匠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更好成长。
(三)优化整合学习资源。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作用,以学校自主开发资源和各类在线学习平台资源为依托,科学整合学校线上学习资源和国家、省专业教学资源库及精品资源在线课程等资源,同时积极对接国内知名优质在线学习平台,加强资源筛选,努力通过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高质量学习资源,满足学生学习需求。不得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或推销产品。
(四)强化教师引领培训。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学科专业带头人及名校长的示范带头作用,利用网络技术等方式,对相关学科专业教师进行培训,以更好指导学生居家学习;也可积极争取优质在线学习平台支持,指导和帮助学校教师不断提高利用平台进行教育教学、指导辅导和问题答疑等的能力和水平。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安排教师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不得要求教师在正常休息时间进行授课。
(五)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对毕业年级,科学分析直接就业学生,以及中职学生参加春季高考、单独招生、“3+4”转段测试,高职学生参加专升本、“3+2”转段测试等的不同诉求,积极开展心理疏导,有重点地加强学业指导辅导和就业指导,尽可能多地提供网上就业服务,指导学生为升学、就业做好储备。对因延迟开学而影响毕业设计(论文)正常开展的,可组织教师远程指导开展毕业设计和论文写作。
对防疫一线人员子女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学生,要强化关注关爱,有针对性地进行关心和辅导,让每个学生都切身感受到温暖,为一线人员和其他相关家庭解除后顾之忧。
对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可通过微信、qq、视频、音频、电话等提供学习指南和指导,让学生通过不同方式均能学有所获、学有所得。
(六)准确界定实习性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精神,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可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对此,各地各学校要准确理解把握,按程序报所属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界定企业生产性质,以此确定可否组织见习实习。
对确需并可组织见习实习的,按照学生自愿原则,一律不得强制;企业、学校、学生应签订三方协议,对未满18周岁学生,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周密制订实习学生行程方案,避免交叉感染;督促企业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保证工作和生活良好环境,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学生安全;其他事宜应符合教育部等5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
除上述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暂停暂缓实习实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范检查。各地各学校要加强规范检查,及时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回应各方关切,正确合理引导预期。要及时总结指导学生居家学习的经验做法和出现的问题,不断优化改进完善,努力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加强激励引导。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相关教师指导答疑工作,将教师在线教育教学、指导辅导、问题答疑和作业批改等计入工作量,在教师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中予以科学合理体现;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通过适当方式予以表扬激励。
(三)做好技术支撑。各地各学校要认真遴选甄别相关技术平台和在线学习内容,避免出现不良信息。在用好本地本校学习资源平台基础上,加强与其他优质在线学习平台的沟通,做好技术准备和技术支持,及时处理突发情况,保证在线学习平台平稳运行。
各市教育(教体)局要于2020年2月22日前将此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各中职学校。
附件:在线学习平台参考.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