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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08-28 16:28   审核人:   (点击: )

山东省教育厅

 

鲁教学函〔2019〕7 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2019 年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将陆续报到入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等相关要求,现就做好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开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一)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新生入学 资格审查工作分初查和复查两个环节。学校要成立分管领导挂帅 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处室,教务、 招生、学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和院系协调配合,认真制定工作方 案,严密程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和 复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新生入学各环节的资格初查。

1.及时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录取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 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 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未有足 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 学资格。

2.严格新生报到环节的资格初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 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高考加分资 格证明、专项计划资格等材料要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 案逐一比对核查;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自主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等形式录取的新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 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要进行逐一核查;对学生身份信息与省级 招生部门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要严格核 对,如发现信息不一致或录取数据缺失的,应严格按照《高等学 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 相关要求, 及时联系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属于招生报名及录取期 间发生的数据错误或缺失的,由学校向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出 申请,待省级招生部门核实修正或补充录取数据并上报教育部 后,再办理该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手续;加强对专升本、研究生 新生前置学历的核查,核查未通过的不予报到和学籍电子注册。

3.认真组织复测体检等资格复查工作。新生报到后,一是要 组织专家组,专门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

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存疑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 级招生部门进行核实;二是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对 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要将具体情况填写入

《体检复查登记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要结合学生 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 载明的信息,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 息。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 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 虽经公示但在复查环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 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超计划录取的新生,要严格按照 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在复 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 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三)加强新生录取专业和入学管理。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 学报到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尤其不得将 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 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四)完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机制。各高校要建立健全 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复查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入学资格初查复查 工作的程序和办法,完善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处理机 制。在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复查的各环节都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

好初查复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 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对初查过程中存在疑点 的学生,复查工作应由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在学校相 关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初查 和复查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 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 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各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要在新生开学后20 天内完

成,复查工作要在新生开学后 3 个月内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期间或结束后,我厅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到各高校检查新生入学资 格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按时做好各项电子注册工作

(一)及时准确完成学生电子注册工作。各高校要严格按照 经省级招生部门核准的录取名册和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并根据新 生资格初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核对录取 信息有误或缺失的学生,应当及时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复核。 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学籍(联合 培养的除外),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严防冒名顶替。 属于违规招生录取者,专升本、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核查未通过 者,个人信息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均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前,未及时核实而进行了注册的上述 人员,待有复查结论后要及时清退,并取消其已获得的学籍。要

继续做好“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贫困地 区专项生”等特殊学生类型的标注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普通高校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有关要求,在网 上按时、准确、完整地标注学年电子注册信息。学年电子注册工 作要在新学年开学后 1 个月内完成。

(二)继续做好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工作。各高校要严格按照 教育部相关要求,办理好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及网 上据实标注工作,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已到 录取学校报到交费,之后被定兵入伍的新生,可持入伍通知书向 学校申请退费及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退费 便利,退还学生所交一切费用(已消费部分除外),并为学生办 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及网上标注。对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不齐全的入伍新生,学校要加强与学生户籍所在地武装部门的联 系,及早确认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对新生保留或取消入学 资格的,要明确标注具体原因及时间,并完善相应备案手续。

2019 级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在 9 月底前完成,

高职高专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在10 月底前完成,届时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将对学生本人开放 新生学籍信息网上查询。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通过资格 审查的新生及时查询确认本人学籍注册结果。

三、深入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各

高校要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 结教育,切实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二)系统化、多样化开展入学教育活动。各高校要把学校 教育管理需要和新时期大学生的特点及需要结合起来,根据人才 培养的规律,系统规划好新生第一年系列教育活动,组织上好新 生入学第一课,重点安排好第一学期的开学典礼、新生军训、形 势政策、心理辅导、专业介绍和大学生涯规划、安全教育等系列 教育活动,要结合近年来多发的校园贷、传销、盗窃、诈骗、交 通事故、食物中毒、大学生兼职涉税违法等具体案例,对学生重 点进行反校园贷、反传销、防盗、防诈骗、交通安全、饮食安全、 人身安全、防范涉税风险等教育,明确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注意事 项,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要结合环境条 件和学生实际,充分发挥新生军训、主题班会和小班辅导等载体 作用,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学习交流和 反暴力恐怖、反宗教极端、反民族分裂等形势教育,激发热爱祖 国、拥护核心的情感;认真落实好入学教育时间、人员和场地, 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三)深入开展庆祝建国7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各高校要以 组织庆祝建国70周年为契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根 本,广泛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 的时代主旋律,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握正确方向,突出

思想内涵,通过各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把成就讲足、把经验讲 透、把形势讲清、把前景讲明,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 鼓舞和激励大学生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时代精神,牢固树立热 爱祖国、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 强的政治基础和思想保证。

(四)广泛开展新形势下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和兵役登记工 作。各高校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相关要求,在 新生入学阶段,认真查验年满18周岁男性学生的兵役登记情况, 对在入学前未履行兵役登记的适龄男生,督促其在新生入学教育 阶段完成兵役登记;对未满18周岁的男生,要登记在册,待其到 龄后督促其及时进行兵役登记。要以新生入学教育、军训为契机, 及时组织学生通过多个渠道观看全国征兵网3部2019年征兵公益 宣传片。

各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结 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于 11 月 30 日前报我厅学生处。材料报送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 1 号山东文教大厦 828 室,邮编: 250011,联系电话:0531—81676781。

山东省教育厅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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