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相关部门:
毕业资格审查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为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准确及时地上报毕业生信息,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和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制发办法》等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2019年毕业资格审查范围:2016级学生、部分2014、2015级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名单由学生工作处提供给各系、各相关部门,该名单含注册学籍、暂缓注册学生,2018年入伍休学学生,其他休学学生三部分。请各系核实后(重点核实学籍状态)将与此名单不一致的学生信息填写到《2019年预计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情况汇总表》(附表1)和证明材料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5月24日10:00前反馈至学生工作处,没有不一致情况的请在表中填“无”,届时不反馈的视为信息一致。
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程序、时间:
一、 确定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1. 财务处于5月29日10点前将学生缴费情况反馈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据此调整学生学籍状态(注册学籍、暂缓注册),并初步确定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
请各系通知学生务必于5月28日前缴费,以免因未按时缴费学籍无法注册学籍而不能进行毕业资格审查,从而无法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即无毕结业证书),无法办理派遣证。
2. 最终确定毕业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于6月4日在初步确定的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基础上,根据学生学籍状态确定最终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并将此名单发至各系、各相关部门。学籍暂缓注册和休学学生不进行毕业资格审查。休学学生中2018年应征入伍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确定是否进行毕业资格审查。请各系告知2018年9月入伍的2016级学生相关政策规定(如立军功免试专升本必须是在校大学生才能享受等),通知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加毕业资格审查。选择参加毕业资格审查学生需本人填写《预期毕业学生毕业申请表(入伍学生)》(附表2),请各系汇总申请表后于6月4日上午10点前交于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据此将入伍学生学籍状态调整为注册学籍,进行毕业资格审查。无此申请表的入伍学生学籍状态仍为休学或保留学籍,不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系级、院级的毕业资格审查只针对最终确定的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学生名单(以下简称名单)上的学生进行,不在此名单的不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二、 系级毕业资格审查。
1.各系按照审查名单,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主要是违纪处分情况),填写到《毕业资格审查表(未解除处分学生信息表)》(附表3),如无未解除处分学生,请在表中填“无”,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6月5日上午10点前交于学生工作处。
2.各系将名单上的学生实习完成情况汇总反馈至招生就业处。具体工作按照招生就业处要求落实。
三、 院级毕业资格审查,形成毕结业结论。
1.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分别根据审查办法审查名单上学生的毕业资格,并将审查结果填写于相应《毕业资格审查表》(附表4、5、6)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6月5日上午10点前交至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综合毕业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通过和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填写《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形成毕结业结论,反馈至各系、各相关部门。
请各系、各部门高度重视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好学生相应的宣传告知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照《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制发办法》等文件执行。
附表:1.《2019年预计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情况汇总表》
2《预期毕业学生毕业申请表(入伍学生)》
3. 《毕业资格审查表(未解除处分学生信息表)》
4.《毕业资格审查表(学业成绩不合格学生信息表)》
5. 《毕业资格审查表(无故欠费学生信息表)》
6.《毕业资格审查表(实习实践不合格学生信息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