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
待遇认定办事指南
一、办理流程
济南市参保人(职工、居民、大学生)申请门诊慢特病可分两种情况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可向确诊的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申请。(首选住院确诊的认定医院办理)
(二)在其他医院确诊等不符合直接认定的病种需要到指定的门慢认定医院集中办理。
1. 申办“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病种的:于每周三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历山院区(历山路46号)申请,或每周五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蟠龙山院区(港兴西路2999号)申请;申办“结核病”、“人类免疫缺陷(HIV)”病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2号)申请。
2. 申办“精神障碍”病种的:于每周二至周四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前往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长清区万德镇小万德村666号)、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天桥区标山路10号),选择其中一家办理。
3. 申办其他病种:于每周一或周二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三家认定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六零医院南院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其中一家的门慢认定中心办理。
注意:可以通过“济南医保”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
二、认定资料
1. 与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及检查检验结果。
2. 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3. 《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申请确认表》
4. 认定时所需检查检验的费用。
三、注意事项
1. 办理时限
Ⅰ类病种(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透析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其他精神障碍,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神经系统良性肿瘤门诊治疗)1个工作日办结;其他病种申报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后次日享受待遇。
2. 办理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站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网上查询:“济南医保”微信公众号。
3.山东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只接收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的申请,具体可咨询医院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