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百佳床位、院级标杆宿舍、文明宿舍奖励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营造整洁卫生,安全有序的宿舍生活环境,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纪律管理,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根据学院《学生宿舍考评办法》和学院《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标准、评选内容
第二条本办法奖项包括百佳床位奖、院级标杆宿舍奖、文明宿舍奖。
第三条 评选及奖励标准。各奖项按照《学生宿舍考评办法》的标准和周期进行评选。
百佳床位,根据学院抽查情况,每四周评选一次。按照实际情况对获奖个人发放20-50元的物品奖励;
院级标杆宿舍,根据学院检查平均成绩,每八周评选一次。按照实际情况对获奖宿舍所有成员发放50-100元左右的物品奖励;
文明宿舍,根据学院检查平均成绩,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发放500元专项奖学金。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评选。
(一)评奖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的;
(二)评选文明宿舍,评奖学期内宿舍所有成员综合测试成绩排名不在班级前50%或有受到纪律处分的。
第三章 奖项的评审、监督与奖励发放
第四条评审机构
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学生宿舍考评办法》,对学生宿舍进行考评。
第五条 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学工处根据评审周期对每个奖项的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公示期内可到A217办公室或拨打61326635提出异议,异议需实名提出。经查属实后,取消对拟奖励对象的奖励。
第六条 确定获奖人员和集体后一周内,对宿舍及床位进行复核性突击抽查,通过后,该周内将奖项对应的奖励发放至获奖人员。不通过的,取消获奖资格。
奖品发放采取送奖上门和定时定点发放相结合的形式发放。领奖时需获奖集体和个人签字领取。
第七条文明宿舍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考评结果,报送获奖名单及奖学金,经院领导审批后,交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解释。
第九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