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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育厅20210622)
2021-06-24 14:45   审核人:   (点击: )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交通事(案)件,给社会和家庭造成极大危害、伤害。为进一步强化全省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切实预防和遏制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案)件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普遍开展一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教育提醒步行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密切家校联系,进一步完善监护人安全责任提醒落实机制,通过家长微信群、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告知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重点时段安全守护。要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对接,认真分析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流量特点和规律,配合公安部门合理部署上下学期间警力,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控,实现上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及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要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在校园周边重点路段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乱停放、违规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三、强化校园门口防冲撞措施。要根据学校门口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和学生上下学时段流量情况,在校门口外50米区域划设醒目的安全区域,拉设警示线,区分出入通道,设置符合《山东省人员密集场所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中学校防冲撞设施建设标准的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有序。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要积极探索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对校园周边道路实行临时限制车辆通行等措施,防止不法分子借机制造事端。


四、强化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各级教育部门、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涉校园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积极会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疏导、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教育部门对有违法犯罪前科、品行不端、有个人极端倾向的教职员工,要及时调离并妥善安排。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全面梳理摸排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因涉校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及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控动态,严防发生涉校园案事件。

五、切实加强督导检查问责。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院系)。要将学生交通安全督导检查与年底前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学校,要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没消除而导致校车、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

2021 年 6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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