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田径运动会比赛期间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运动会的学生代表团。
二、评选条件
严格遵守大会竞赛规程和有关规定,积极组队,组织工作严密细致;没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因运动员资格等问题被取消比赛资格现象;比赛中表现出高风格、高水平;积极踊跃投稿。
三、评选标准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说明 |
1 |
出勤:观众能按时就位,出勤人数达到学校规定数目。 |
10分 |
观众按实到人数和应到人数之比,计算到场率。 计算公式为:实到人数/应到人数*10 |
2 |
方队:入场方队整齐并有良好的精神风貌,进场有秩序、有特色;各系领导带队入场。 |
15分 |
主席台就座的主要领导打分。 计算公式为:平均得分*0.15 |
3 |
纪律卫生:运动会期间,观众席就坐整齐,遵守纪律,维持卫生,精神饱满,不迟到,不早退,秩序好,各系有组织老师在场负责。 |
25分 |
观众席各系没有组织老师在场,减5分;非参赛运动员不准进入运动场地,经批准的宣传人员、志愿者除外(以工作证为准)。违反者扣2分/人次。 |
4 |
氛围:场地宣传和赛事过程中观众席良好气氛的营造。 |
15分 |
合理气氛营造局限于本系观众区域,不得对临近系造成干扰。经劝阻无效的,每次扣10分。 |
5 |
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遵守纪律,服从裁判,不弃权,不无故中途退出比赛项目,无辜弄虚作假现象。 |
20分 |
发现运动员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因组织管理问题出现严重违纪和事故的系部,将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弃权每人次扣10分,中途退出每人次扣5分。 |
6 |
稿件:积极组织广播投稿 |
15分 |
按用稿率高低排名积分。第一名100分。每递减一个名次减10分。 |
注:
(1)各项目评分,实行分级评分分(出勤及稿件项除外),标准如下:优秀100,良好90,一般80,较差60;扣分项在该项得分上扣分。各项得分加权计总分,满分100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各系名次。
(2)第1、2、3、4项目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考核赋分,第5项由基础教教学部负责考核赋分,第6项由实训中心负责考核赋分。
四、评选说明
1.“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由裁判组和检查组根据评选条件推选,报仲裁委员会审定批准。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