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院对学生因故离校外出实行严格的管控,倡导非必要不外出,现根据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外出:
(一)经校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确需校外就医的;
(二)家中有重大变故,经辅导员核实属实,确需外出办理的;
(三)根据学院安排,并由相关部门开具证明,确需到校外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
(四)经审核,其他确需外出的情形。
第二条 学生外出审批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填写学生外出审批表及证明材料,提交辅导员;
(二)辅导员对学生申请的事由进行核实,并给予意见。
(三)辅导员、系党总支副书记、系党总支书记根据《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的准假权审核;
第三条 学生外出的销假
学生外出期间,辅导员要根据《学生缺勤跟踪制度》做好学生的健康及行动轨迹的跟踪,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学生外出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向辅导员销假。逾期未销假的,辅导员应第一时间联系学生落实情况,并及时做出处理并向所在系领导汇报。
第四条 学生外出审批材料的备案
学生外出须填写《学生外出审批表》,按第二条程序办理。学生所在系领导签批后,需填写《学生外出审批备案表》做好备案登记。《学生外出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应由各辅导员以电子或实物形式留存,以备查验。
学生外出申请通过后,应通过“动感校园”履行请假审批程序,以实现与课堂考勤、归寝签到的数据匹配,提高信息互通能力。
第五条 外出期间按照缺勤跟踪制度的相关规定,跟踪学生行动轨迹。
第六条 因故提前离校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手续,点对点跟踪行动轨迹。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