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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4-07 14:14   审核人:   (点击: )

各系:

近期,学院学生工作处在常规工作中发现,部分学生存在在网购配送平台购买新鲜蔬菜以及炊事用具的现象,产生较大安全隐患。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排查宿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各系组织学工干部、辅导员及学生干部开展定期检查。每周一次,以饭点及23点左右为重点时间段,根据《公寓管理规定》对违禁物品予以没收,自行销毁。

2、院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将进行不定时抽查。检查中将进行综合考评,查处没收违禁物品、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并将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二、重点检查项目

1、在宿舍内存放、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如电炉、电火锅、电饭煲、电炒锅、微波炉、电磁炉、热得快,电吹风,卷发棒等)、蜡烛、酒精炉、卡式炉、烧烤炉等明火用品的。

2、乱拉电线及其他用电不规范行为。如在床上、床沿边和蚊帐架等处拉接电源线路,乱拉插线板、充电器,将手机充电器、手提电脑充电器等充电装置长期留置在带电插座上,使用无3C认证的插座、充电器等情况。

3、在公寓内吸烟、喝酒的情况。

4、存放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打火机、罐装打火机油及气体等)。

5、在公寓内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如麻将,牌九,扎金花等)及饲养宠物(如猫、狗、兔子等)的情况。

6、在公寓内进行发放传单、推销、代售、代销等商业活动的情况。

7、在公寓内进行宗教宣传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宣传的情况。

8、人为故意损坏公共物品的情况。

9、夜不归宿,晚归的情况。

10、进入异性宿舍的情况。

11、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情况。

12、其他不符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情况。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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